高雄警涉性侵按摩店女員工 起訴後遭停職處分

343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馬姓員警今年元月到按摩店消費,卻被店內芳療師提告性侵,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事發後馬姓員警先被記過調往六龜分局,檢方起訴後,警方再依規定給予停職處分。

馬姓警員原在台中服務,後來調到高雄,原本是左營分局派出所,今年一月二日下午四時,左營分局接獲報案稱按摩店內發生糾紛,警方趕赴現場查處,發現馬姓警員到店內消費,並被芳療師指控妨害性自主並提告。

左營分局受理報案,依法調查、採證、驗傷並製作相關筆錄等資料後,以妨害性自主罪將馬姓員警移送檢方偵辦;檢方訊後裁定新台幣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警方事發後隨即將馬姓員警記過,並調往六龜分局;高雄地檢署近期將馬姓員警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六龜分局也立即開會決議將依照規定給予停職處分,並呈報市警局再轉警政署核定停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