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和弦不服取消參選資格提假處分 法官火速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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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的歌手謝和弦,不服遭中選會取消參選資格,十八日與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假處分。行政法院十九日裁定,駁回謝和弦的聲請。對此,謝和弦表示,將會提出抗告。

行政法院指出,選罷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明定,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依現行實務見解,公職候選人消極資格的判斷時點,是以「登記期間截止時」為準,而非「公告時」。

行政法院表示,謝和弦於九月二日選舉登記截止時,確實尚未將所犯毒品案的易科罰金全數繳納完畢,應屬「尚未執行完畢」,依法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法院也認為,謝和弦於爭取參選資格的本案訴訟勝算不高,若暫時讓謝和弦參選,勢必干擾其他符合參選資格者的得票,影響選舉結果,衡量公共利益後,認定聲請不具必要性,裁定駁回謝的聲請。

謝和弦登記參選台北市第五選區萬華、中正區議員,但中選會審核後認為他曾因吸食大麻遭判刑定讞,且尚未執行完畢,上週宣布他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謝和弦不服,十八日到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假處分。謝和弦因吸食大麻被判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檢察官准予分期繳納罰金,約定今年八月十九日、九月十九日、十月十八日三期繳納。

謝的委任律師指出,十月十四日中選會公告謝和弦喪失候選人資格,但其實當天謝和弦已將最後一筆罰金繳納完畢,已經執行完畢。且選委會未通知當事人陳述意見,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侵害人民參政權,中選會的審查公告違法,因此聲請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