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駕 苗栗縣議員參選人劉治竑遭中選會撤銷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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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登記參選苗栗縣議員第四選舉區的候選人劉治竑,因酒駕判刑定讞並服刑,不僅遭民進黨苗栗縣黨部開除黨籍,中選會十九日指出,劉男因被判有罪尚未執行完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因此撤銷其候選人資格。

劉治竑父親劉順松為民進黨苗栗縣議員,八月底因確診新冠肺炎不幸離世,劉治竑為延續父志,九月登記參選。

不料,劉治竑先前因酒後駕車,苗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五月,今年六月二十日確定,並於十月十四日入監服刑。民進黨獲知後,本月十六日決定撤除提名、開除黨籍。

中選會表示,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規定,犯內亂、外患、貪汙及賄選等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中選會指出,劉治竑在今年九月二日議員登記期間截止前,均尚未執行刑期,依照選罷法應撤銷其候選人登記,經中選會重新審定後,認定劉男資格不符,將由苗栗縣選舉委員會函知劉男不得登記為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