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隔離不能投票 李進勇:依法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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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年底九合一地方選舉即將投票,中選會決議新冠肺炎確診者、居家隔離者不能投票,遭質疑有違憲之虞。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二十日在立法院指出,這是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辦理,先前大法官釋字六九0號解釋也認定沒有違法,這不是剝奪投票權,是不得已的做法。

中選會先前公告指出,確診者、居家隔離者不得出門投票,初估投票當天將有約三十萬人因此無法投票,有立委質疑此舉剝奪憲法賦予人民選舉投票權,有違憲疑慮。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二十日邀李進勇等人,就「九合一選舉及十八歲公民權修憲案複決公投等相關業務辦理情形與公務人員在選舉、罷免、公投程序中應恪守之行政中立規範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表示,確診者與隔離者不得出門投票,有人說違憲,剝奪確診者投票權,是否採用韓國作法,延長投票時間並分流投票?

時力立委王婉諭指出,大考中心已經針對確診者、居家隔離者研擬專責的通道與考場,如果確診者、居家隔離者可以出門考試,為什麼不能出門投票?

李進勇受訪表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確診者、居家隔離者必須要接受隔離,且司法院大法官六九0號解釋也認為並沒有違法,這是很不得已的事情,但還是要按照國家防疫措施施行。

李進勇指出,依規定投票權人要本人親自到戶籍所在地投票,缺一不可,確診者若在集中防疫所隔離或在家居隔,要開設專責投開票所有困難,且專設投票所是不在籍投票的方式,目前並沒有相關的機制,真的有困難。

針對遭批評中選會剝奪人民投票權一事,李進勇認為,這句話非常重,中選會沒有沒收人民投票權,是配合防疫機制,因應傳染病防治法對確診者、居隔者的行動有所限制,不是剝奪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