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公布酒駕累犯四人 累計共六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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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公布酒駕名單四人。(交通局提供)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二十八日公布第十二批酒駕累犯名單,此次公布四人,累計公布六十一人。此次四人,違規地點分在永康兩人、新營一人、將軍一人,交通局依法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資訊。

交通局表示,根據酒駕新法,十年內如有酒(毒)駕再犯或酒(毒)駕拒測者(累犯記錄自一0八年七月一日起算),得公告違規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資料公布於交通局網站「臺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網址 https://traffic.tainan.gov.tw/Service/Roadsafety/DrunkDriving ),由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定期上傳名單。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提醒,駕駛人如有飲酒,可搭計程車、請親友接送或指定駕駛,切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以免害人又害己。酒駕除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外,違規人並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安講習等處罰,累犯者將公告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