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發布循環杯服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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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三十一日發布,「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包含借用、歸還、清洗及檢驗等,民眾可用多元支付租借、三天內歸還;明年起各便利商店至少須有百分之五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

環保署說明,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六大面向規範。循環杯其實就像餐廳內用餐具一樣,民眾外借杯子享用完飲料後再歸還,可減少一次性垃圾產生,讓環境無負擔。

環保署今年四月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自今年七月起推行的自備飲料杯優惠新台幣五元措施,統計飲料杯自備率由過去的百分之六提升至百分之十六,有效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的用量。

環保署指出,民國一百十二年起,規定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至少須有百分之五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民眾借用循環杯時,不須支付或只須支付少許的押金,即可免費借用;店家(業者)提供的循環杯服務如符合服務指引,可張貼「外借杯良好服務標誌」於明顯處讓民眾識別參考;環保署預計在十一月舉辦標誌票選活動,屆時歡迎民眾踴躍參與票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