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涉收回扣828萬 中油2工程師 二審維持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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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中油大林廠修護組和工務組王姓、佘姓工程師承辦採購招標業務,兩人涉嫌向廠商收回扣達八百二十八萬。一審王男依貪汙等罪判刑十二年、佘男十年二月;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男接受偵查時自白犯行,且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佘男則否認全部犯行。一審高雄地方法院依相關事證、證詞,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分別判處王男有期徒刑十二年、佘男十年二個月,兩人均褫奪公權四年。全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近日以原審判決認定並無不妥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刑度,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