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3人偷電挖礦 判賠台電250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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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楊姓父子三人,三年前在新北市淡水區租屋,再竊電「挖礦」賺取虛擬貨幣,遭台灣電力公司指控私接電線,提起民事求償訴訟。士林地院審理後,判決楊姓父子三人應連帶賠償全數的二千五百零七萬多元費用。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楊建和於民國一0八年二月間,請不知情的人頭掛名承租淡水區淡金路、中山北路等四間房屋,再由兩名兒子負責接電,從鄰近的台電變壓器私自連接未通過電錶的電線進屋,並接上控制開關箱。

楊男父子把竊取的台電用電,使用於屋內的電腦挖礦機,以賺取虛擬貨幣「比特幣」,竊電時間長達一年。

刑事上,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依竊盜罪將楊姓父子分別判刑七月至九月。台電另提起民事求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