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度智障男襲胸 減刑判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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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楊姓街友曾涉性騷擾案遭判刑,去年底執行完畢後不知悔改,今年五月又故態復萌,涉嫌當街對兩名女生襲胸,還把對方的手拉到嘴邊磨蹭,警方獲報循線查緝楊男到案,一審審酌,楊男屬累犯應加重其刑,但考量他有中度智能障礙,辨識違法能力降低,因此依法減刑判刑九月,令入醫療處所監護二年。

判決書指出,楊男曾涉性騷擾案判刑四月,去年十一月執行完畢,出監後因居無定所,平時撿拾回收物維生,今年五月廿六日下午,他行經台中市北區一處公車站牌時,發現一名女子獨自等公車,竟趁女子不注意時,伸手強抓女子胸部,還把女子的手拉到鼻子下方吸聞。

接著還以嘴巴磨蹭女子手背,經女子喝斥「不要亂碰」,楊才騎單車離開;另在隔月八日中午,楊男行經南區街道時,看到穿著制服的女高中生行經又萌生色心,擋住少女去路後先用右手強抓少女,再以左手碰觸對方胸部,少女嚇到衝回家向家人哭訴後報案。

警方獲報後循線查出是楊男涉案,並查出共涉及兩起類似案件,訊後依性騷擾及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等罪移送法辦,案經台中地院審結,認定已承認涉案楊男過去有性騷擾前科,視為累犯,應加重其刑,但審酌楊男屬於中度智能障礙人士,經醫院鑑定後,認為楊男在犯行時辨識違法的能力降低。

由於楊男沒有家人或親友支持,未能持續就醫、用藥,因此依法給予減刑,兩罪分判三月、六月徒刑,應執行九月,另外執行完畢後,另入醫療處所監護二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