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幫派火併釀2死 主嫌共犯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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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安平區去年發生幫派火併,男子王重傑被人砍殺追撞傷重不治,接著角頭陳建文遭綽號「蝦米」蔡秉逸持雙槍上門射殺身亡。台南高分院廿四日宣判,被控殺人的蔡秉逸和曾俊湳均被判無期徒刑,共計七人被判罪。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針對曾俊湳在第二現場餐廳停車場殺人部分,原審依不確定殺人故意判十五年,惟依法醫師鑑定判斷王重傑在第二現場所受傷是遭多次撞擊、輾壓及多次朝胸背要害刺傷,認定曾男明知並有意而為之直接殺人故意,也未能賠償被害人家屬,改判更重刑度。

針對蔡秉逸殺害陳建文部分,原審判蔡無期,他上訴稱因獲悉陳建文派人侵入其家、驚嚇家人且將對他不利而先行下手為由,指摘量刑過重等。

合議庭認為,蔡秉逸於王重傑死後,雖然其家人確有遭人侵入恐嚇,蔡與陳建文新仇舊恨,波及蔡家人,為報復陳,持槍進入陳的住處連續開槍殺害陳建文,對陳死前造成創痛,及對陳家人造成精神創痛程度甚鉅,遠遠超越蔡家人遭侵入住居恐嚇的程度,駁回蔡的上訴。

至於其他被告在第一現場育平路停車場持棍毆打王重傑的部分,像余俊廷僅能證明持棒揮打王重傑背部、手部,並無證據證明他有毆打王重傑頭部,因而撤銷原審一年半刑度,改判一年五個月。其餘被告劉科南、蘇琮傑、王秉州、徐梓恆等,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分處一年至一年兩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