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收賄簽署效忠中共 陳明通:應等同叛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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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陸軍上校向德恩,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收賄共新台幣五十六萬元,並簽署效忠中共誓約書且穿軍服合影,遭依收賄罪嫌起訴。國安局長陳明通直言,他認為此舉等同「叛國罪」,若立院擬修法從嚴處置,他絕對尊重並配合辦理。

立委林昶佐問,向德恩收賄簽署向中共投降承諾書,國安局如何看待?陳明通表示,他認為作為中華民國軍人,做這種事情很不應該,因已進入司法過程,對於案情他不評論。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質詢時表示,到底軍方有無被滲透?該份投降承諾書到底是中國大陸官方制式文件,還是共諜自己寫的?國安局應向社會釐清。陳明通回應指出,「坦白講,這種東西等同叛國罪」。

羅致政強調,現在法律卻只能用貪汙罪來判,國安局應該明確表態,現行法律是否有不足之處?陳明通說,立院若認為現行法令有什麼不足,可以盡快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