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判刑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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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掀起與司法官不當往來風波的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十年前因炒股判刑一年定讞,台南市警局官田分駐所時任副所長楊博賢於執行時,包庇作假易服勞役時數,二審依偽造文書罪將翁男判刑一年十月,楊員判刑一年六月、緩刑四年。最高法院二十四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翁男須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