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名單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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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公布第十四批酒駕累犯名單,共有十二人,累計達八十三人。(交通局提供)
市府公布第十四批酒駕累犯名單,共有十二人,累計達八十三人。(交通局提供)
市府公布第十四批酒駕累犯名單,共有十二人,累計達八十三人。(交通局提供)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公布第十四批酒(毒)駕累犯名單,共有十二名累犯違規人,累計公布八十三人,違規地點分別於新化區兩名、永康區四名、東區兩名、後壁區一名、歸仁區一名、新營區一名及國道1號一名,交通局依法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資訊。

酒駕新法上路,違規除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累犯者還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不論車主是否知情,酒駕違規人所使用的車輛牌照,依規定須吊扣兩年,等同於車輛在兩年間都無法使用。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提醒,酒駕新制吊扣車輛牌照兩年,如有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情形,更得沒入車輛。根據統計,新法實施至二十二日為止,屬台南市管轄,應處吊扣汽機車牌照案件共三七五三件,呼籲車主應善盡保管車輛責任,避免將車輛交由不適合的駕駛人使用,維護交通安全,同時也確保牌照使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