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快篩劑賄選 里長候選人反滲透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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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區清白里邱姓女里長候選人與其陳姓丈夫,涉嫌接受中國大陸的資助,以發送中國製快篩試劑的方式進行賄選。士林地檢署二十八日偵結,認定邱女行為涉犯選罷法、醫療器材管理法,另認定快篩劑來自中國大陸,屬境外敵對勢力資助,也依反滲透法等三項罪名起訴二人。

依我國衛福部食藥署的規定,進口中國製新冠肺炎快篩試劑若超過一百劑,應事先申請專案核准。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選前即接獲情資,發現邱女與陳男疑涉賄選,報請檢方指揮偵辦後,追查中資涉入。

檢方起訴指出,邱女與陳男涉嫌接受中國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台灣事務工作部(台工部)資助,以六十名人頭資料,申報進口中國製新冠肺炎快篩試劑各一百劑,總計無償取得六千劑。

選前與陳男取得中國製快篩試劑後,透過發送給有投票權的選民方式賄選,要求於十一月二十六日里長選舉時,將票投給邱女。邱女未當選。

檢方指出,邱女與陳男的行為均涉犯反滲透法第七條受滲透來源資助,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投票行賄罪,及醫療器材管理的意圖供應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罪嫌,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