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雙桶屍案 判賠14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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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前年爆發驚悚雙桶屍命案,檢警查出主嫌徐德益私吞百萬元土地交易款誣陷給十七歲蔡姓少女割斷她脖子裝桶棄屍,又因擅賣客戶土地挨告詐欺教唆同夥押走黃姓證人射殺,連同遺體倒鹽巴、水泥裝桶,徐一審被判二個死刑;因台中地檢署先支付黃姓死者女兒、母親犯罪被害補償金,法院判徐等八人應給付中檢八十一萬、六十三萬元,可上訴。

一0五年間,當時還在假釋中的三十五歲徐德益,帶王閔正從事土地仲介買賣,因花光委託人的三百八十萬元,沒錢可還。當時王的十六歲蔡姓女友也在徐德益手下做事,但她卻多次攔阻男友與徐等人共事,之後又因故與王男分手;蔡女因與徐男的十五歲陳姓女友不睦,且陳姓少女被家人通報失蹤,徐男擔心蔡女會報復舉發,與王男、陳姓少女竟因此動了殺機。

檢警調查,一0六年五月間,徐男等人躲到新竹租屋,輪番將蔡女灌醉;陳女、王男拿鐵鎚爆擊其頭部,徐男再持菜刀割頸、利剪刺胸,蔡女遭虐殺慘死後,徐男等人以塑膠桶裝屍,最後藏放豐原老家,事後還宣稱蔡姓少女捲款三百多萬元才失蹤。

徐男在一0七年透過黃男介紹認識何男,佯稱可幫忙用何父的土地辦貸款,卻直接賣地騙走二千多萬元,何男察覺後怒告徐男。土地糾紛案開庭時,徐男發現黃男作證證詞對他不利,一行人在一0八年六月間將黃男強押到太平區養狗場痛打,並強行注射毒品後,開槍擊頭斃命,再把屍體裝入塑膠桶載往山區掩埋。

台中地檢署去年三月間依殺人等罪,將徐德益及共犯王閔正等七人提起公訴。台中地院今年四月依二個殺人罪均判徐死刑,王閔正及林宥廷無期徒刑,其餘各判十二年八月至十九年六月不等,陳姓少女也經少年法庭判七年。

民事部分,黃姓死者的女兒、母親各依犯罪人保護法向檢方申請遺屬補償金,經補償黃的女兒八十一萬多元、黃的母親六十三萬多元,依此對徐等人全額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