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陸商是詐騙犯 管碧玲判賠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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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立委管碧玲前年開記者會指中國大陸的商人孫天群是「詐騙犯」等語,遭孫男提訟求償。台北地院指出,管碧玲身為立委,具一定程度的政治歷練及收集資訊、查證能力,卻陳述無法確認的內容,已損害孫男名譽,判賠十六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王立強共諜案」牽扯出中國創新、中國趨勢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孫天群也被捲入。民國一0九年一月九日,管碧玲開記者會,手持「孫天群詐騙案例」看板,指他涉及三個詐騙案,「孫天群好像也是詐騙犯」等語。

孫男不滿,對管碧玲提起刑、民事告訴。刑事上,管碧玲獲檢方不起訴確定。民事上,孫男求償一百六十萬元並要求刊登澄清聲明。

管碧玲表示,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否認言論憑空杜撰,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合理評論,已提出相關媒體報導作為佐證,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法院指出,管碧玲手持看板及其言論內容,會讓大眾認為孫天群是詐欺慣犯,且她提出的新聞資料,沒提到孫男曾涉及詐欺案件,網路文章僅推測孫男可能有詐騙、吸金,無法作為證據。

法院認為,孫男不是台灣人民、也不是家喻戶曉之人,名譽權受保障的程度應比公眾人物高,審酌管碧玲陳述無法確認的內容,已損害孫男名譽,判決應賠償十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