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進口大型柴油車零組件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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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進口大型柴油車零組件及其附件,基隆關表示,如符合免稅項目者,112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向基隆關申請退稅。      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污染防制政策,鼓勵汰換一至三期老舊大型柴油車,基隆關表示,108年海關進口稅則規定,新車產製時,使用進口零組件及其附件,其關稅可免稅,如適用該規定免稅者,因免稅期限將屆,基隆關提醒商民多加留意,請於112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向原進口地海關申請退還已繳納之關稅。

基隆關說,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規定,輸入供製造之大型柴油車用之零件、附件及組件,但不含車輛底盤,不論是否裝有引擎及駕駛台均在內,且完成新車領牌登記並報廢一至三期老舊大型柴油車,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證明用途屬實者免稅。

基隆關指出,上述適用免稅項目,自108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111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申請退稅期限則至112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基隆關說,因目前申請退稅案件量眾多,且核銷之進口貨物品項繁雜,致審核作業時間較長,又春節連續假期將至,基隆關提醒納稅義務人儘早提出申請,以免逾期損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