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誘騙國中少女載去郊外性侵 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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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四歲王姓Uber司機慣性朝落單女子搭訕,今年九月間在台中市石崗區見一名國中少女放學等公車,誘騙要載她回家卻沿石岡、豐原及神岡等地亂繞,還載到偏僻空地在車上朝她強吻、指侵,又抓少女手摸自己生殖器,檢方查扣他手機發現影片,且疑似被害不只少女一人,偵結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王男今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開車經石岡區,見路邊有名剛下課的國中少女獨自在等公車,王臨時起意認為少女年幼可欺、有機可乘,就靠近假意向她問路搭訕,由於少女心生警覺不予回應徒步離開,但王不放棄一路尾隨,又像她佯稱自己是「查訪員」假意要載她回家。

經一翻勸誘少女答應上車,過程中也聊到自己仍讀國中未成年,直到已經抵達少女住處王卻不讓她下車,還一直藉故想找話題聊天拖延,而少女因擔心遭遇不測只好勉為其難答應,結果王一路開上國道四號至神岡區,又轉繞至豐原區最後又回到石岡區偏僻空地,在車上對少女強吻,還爬到右前座朝她襲胸,甚至手侵得等還抓她手摸自己生殖器等行為。

少女遇害為了平安脫身只能先假裝稱明天還能見面,王這才同意開車送她下山回去,警方獲報後持拘票到王男位於清水區的住處逮人,同時查扣他的手機等證物。

檢方偵訊時,王男僅就客觀事實坦承,但辯稱不清楚少女年紀,但少女指證歷歷,當天自己也身穿國中制服,並有他們沿途行經的加油站、超商等監視器畫面佐證。檢警也在王男扣案的手機中發現他和少女聊天的錄影,甚至不只有本案少女一人,另有王男向其他落單女子搭訕的影片;檢方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他,其他被害女子部分另案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