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捷運綠線G七站文化資產處理說明

232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桃園捷運局在捷運工程G七站工程發見疑似考古遺址後,遂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通知市府文化局採取必要維護措施,隨即聘請國內知名的專業考古機構加入工程團隊,期間更為避免工程施工造成文化資產發掘阻礙,修正施工範圍、調整施工順序,期能最大限度進行文化資產保存。後因擴大發掘範圍,本工程於一一0年八月至一一一年七月全面停工進行文化資產發掘、審議等作業。

因該基地文資保存活化已投入最大的努力,致獲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一一年第一次桃園市考古遺址審議會」決議同意通過保存活化計畫,經一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市府文化局函知捷運局同意復工後,於一一一年八月重新恢復施工並依文資法相關規定持續辦理施工監看。

針對民間團體提請民意代表及監察院對於各項文化資產處理措施之建議,本局偕同本府文化局皆完整、詳盡地進行說明,表示G七站工程從試掘、發掘、提報保存活化計畫及各停(復)工階段,皆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各項規定及主管機關指示辦理。

該基地文資保存工作亦將依審議會決議通過之發掘計畫,根據不同類型的文化資產,以三D數位掃描(全區)、翻模(鐵道遺構全區)及提取(清代鐵道:二十公尺二十、日治便所一座八公尺二十)等方式進行妥善保存,待G七站完工後將考古遺址審議會決議通過之保存活化計畫,應用已提取的實物、翻模的仿製品及數位科技資料,以原位遺址展示(清代鐵道、日治便所)、原位異材質標記(桃園驛)與異地展示(訊塘埔文化遺留)等多元方式融入未來車站設計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