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集散站評級 決定稽核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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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基隆關表示,依據「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自主管理貨櫃集散站、貨棧分級稽核管理作業要點」規定,對轄管之自主管理貨櫃集散站及貨棧業者,依據前二年度的評分分數加權評級,決定次年度稽核頻次,並將自一一二年一月一日,以差別化重點稽核。

基隆關說,貨櫃集散站及貨棧業者依風險程度分成A、B、C、D類等四級,A級為風險最低者,減少稽核頻次,D級為風險最高,將增加頻次。

在基隆關所轄的十六家自主管理貨櫃集散站,其中十一家評列為B級、五家為C級,針對B級業者每月實施稽核一次,每次擇定五項自主管理項目為之,較分級前每月固定稽核二次減少一次,另增加每季考核專責人員比例之百分之二十,C級業者每月稽核二次及每季考核專責人員比例之百分之三十。

基隆關指出,因專責人員日常辦理自主管理事項是否落實,影響業者當年度整體評分甚鉅,稽核關員將加強查核專責人員執行自主管理監督事項專業度及敬業度,提升業者辦理自主管理事項品質,以符合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之立法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