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提當選無效 林杏兒駁賄選

304

記者周閩生、黃必成∕台北報導

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為台北市新科議員林杏兒買票案延燒,士林地檢三十日也對台北市議員當選人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對此,林杏兒發出聲明表示非常遺憾,且認為這顯然不是「司法問題」,而是潑髒水的「政治問題」。

士檢表示,蕭景田、曾姓樁腳為求林杏兒順利當選,以一萬元、六千元不等代價,要求選區部分里長候選人投票支持林杏兒並幫忙拉票,士檢接獲情資,除就曾姓樁腳等人買票犯行深入釐清、縝密查證,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向士林地方法院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林杏兒表示,她被請去訊問是以「證人」身分,且過程約一小時即被請回,來龍去脈當時已經全部解釋清楚,之後檢方卻將證人轉被告,身邊律師對此皆感錯愕,與她無關之事硬要連結到她身上,損害她的清白,她必以最強力的行動,捍衛我的清白。

林杏兒說,調查單位訊問她時她已將曾繁川、蕭景田與她之間的關係完全交代清楚。曾繁川是黨工、是黨的幹部,不是她的個人樁腳,更非她的競選幹部,她對其個人所作所為完全不知情,蕭景田完全不是她的乾爹,她更不是他的乾女兒,「她與蕭景田的關係僅為黨內同志間的關係。

林杏兒再次強調,從未指示過任何人進行不法之賄選行為,更未暗示、明示施以不法賄選行為。士林北投的鄉親們都知道,她在地服務有口碑,對於民眾陳情從不敷衍了事,認真拚服務、傾聽鄉親,才得到鄉親們的支持,完全不需要用賄選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