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棒打亮槍 判5年2月

595
永康警方五月廿八日持搜索票前往吳男住處搜查,於其住處起出獲槍、毒等違禁品。(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一名菲籍移工今年五月向警方報,稱其於永康與人發生行車糾紛,遭不明男子持鋁棒毆打,更拿槍抵住其頸部。永康警方循線追查吳姓男子到案,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吳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及恐嚇,分別判處五年二月併科罰金三萬及五月。

據了解,現卅三歲的吳姓男子前因涉槍砲案件,遭台南地院判刑兩年,併科罰金八萬元,另涉妨害自由案件遭判處拘役五十日,一0八年一月縮刑期滿執行完畢,接續執行拘役五十日、八萬元易服勞役八十日,同年五月出監。未料吳剛恢復自由身,即透過網路以一萬兩千元代價購買一支具殺傷力的改造手槍傍身。

一一一年五月一日上午十一時許,吳於沿王行路行駛時,與同向騎乘機車的菲籍移工發生行車糾紛,吳憤而尾隨至王行路、永科王田大道交岔路口,趁對方停等紅燈時,持鋁棒毆打移工左小腿,並掏出改造槍抵住對方頸部。

近兩週後,該移工才在翻譯陪同下至永康分局龍潭所報案。警方調閱影像將吳查辦到案,並查扣土製手槍、模擬槍及彈匣、子彈及安毒等證物,另於吳車內起獲犯案用鋁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