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漁業勞動檢查無遠弗屆 漁業署派員赴國外港口執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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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人員查閱船員工時紀錄。(漁業署提供)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系統性提升臺灣遠洋漁船船員勞動權益,漁業署已透過聘僱漁業勞動檢查員提高國內漁業勞動檢查的覆蓋率,更於去(111)年12月6日至22日,首度派遣3梯次共9名檢查人員遠赴模里西斯及馬紹爾群島之國外港口實施漁業勞動檢查,計檢查我國漁船9艘、訪談外籍船員49人,以提升保障船員的權益。

漁業署說明,臺灣遠洋漁船作業海域遍布三大洋,需就近利用國外港口作補給或卸售基地,例如印度洋上的模里西斯、北太平洋的馬紹爾群島等20多個國家。此次順利檢查我遠洋漁船外籍船員勞動條件,包含工資金額與全額直接給付、船上生活空間、設備、飲水及食物補給是否依照規範外,亦查核使用出勤紀錄表,以利呈現船員工時情形,落實輔導業者遵守保障船員之法規。

執行船員訪談。(漁業署提供)

漁業署重申,面對國際水產品消費市場對我國遠洋漁業之期待,政府除肩負起從完善法令、持續落實執法,亦需要產業經營者、民間團體一起努力,共創勞資關係和諧雙贏,以促產業永續經營。漁業署也感謝當地駐外使館人員及天主教海員宗會及相關業者給予檢查人員的多方協助,尤其感謝中華民國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夏季昌大使的鼎力相助,讓此次國外檢查順利進行。未來將持續派遣檢查員赴國內、外港口執行勞動檢查,讓船員權益獲得更全面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