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南檢對林士傑發出拘票 並對楊志強釋放裁定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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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檢方偵辦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繼聲押疑似幕後操盤的郭再欽、楊志強2人之後,檢察官5日再對尚未到案的另一操盤手林士傑發出拘票,要拘他到案。台南地檢署同時呼籲林盡速到案說明,釐清案情。另外,針對法院裁定楊志強無保釋放一事,南檢強調將補強證據後提抗告。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說,尚未到案的關鍵人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涉嫌刑法妨害投票自由罪,檢方在傳喚不到的情形下,已由檢察官發出拘票,將強制拘提到案。同案被告郭再欽也已經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此外,被聲押的另一重要人物圓山國際開發公司楊志強,經台南地方法院認定無足夠證據可證明楊有何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罪犯行,4日深夜裁定駁回羈押聲請,當庭無保釋放。檢方會向法院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