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搭小黃 北北基加收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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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今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三天起,也就是從一月十七日至連假最後一天一月二十九日止,共計十三天,交通局表示,收費依跳表計費再加收三十元,與北市、基隆同步實施;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交通局有印製春節運價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廣播電台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計程車駕駛可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以利乘客查看。乘客於下車前可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以免衍生消費爭議。民眾若搭計程車遇到超收車資等違規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和地點向一九九九市政服務專線申訴。

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更將加強執行,提醒計程車駕駛遵守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九千元至九萬元罰鍰。

交通局也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如聚會飲酒過後有乘車需求,可搭乘捷運、公車、計程車或利用代駕服務,一起過個「兔吉利來」的春節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