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籲請納稅義務人及早繳納稅費 以免因春節期間產生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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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臺北關表示,今(112)年春節連續假期自1月20日(星期五)起至1月29日(星期日)止,長達10天,凡稅款繳納截止日在此期間者請納稅義務人儘早繳納。

如未能於連續假期前處理,請務必於假期結束後第一個工作日,亦即112年1月30日(星期一)繳納。若逾期未繳納者,將依法加徵滯納金,請民眾注意辦理。該關亦提醒採用「先放後稅擔保額度帳戶」的廠商或報關業者,請檢視其保證金額度是否足夠,以利貨物順利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