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備菜保鮮怎麽辦? 營養師教您冰箱食物保存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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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不是食物的時光暫停機,營養師張亦凡提醒長輩勿將年菜塞滿冰箱。(記者鄭錦晴攝)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農曆春節將至,家戶開始預備年節佳餚,冰箱也塞得滿滿,東基營養師提醒,煮過且未沾到口水的食物冷藏頂多保存三至四天、冷凍最長切勿超過半年;冰箱不是食物的時光暫停機,年節切勿買太多食物,夠吃就好。

今年農曆春節長達十天,不少長輩為了每餐桌上菜餚,陸續採買年菜,把冰箱塞得滿滿,不少家庭主婦認為把食物放到冰箱就可以安心了。

其實不然,營養師張亦凡說,台灣潮溼炎熱的天氣讓細菌、黴菌等微生物特別容易繁殖,將食物保存在低溫的環境下,確實能減緩微生物繁殖速度,卻不代表永不敗壞。

張亦凡建議,只放六、七分滿,讓冷氣有效循環,冰箱溫度才能維持在安全範圍內。(記者鄭錦晴攝)

低溫延長食物保存期限,煮過的食物可在冷藏保存三至四天,冷凍則視不同種類食物,可保存二至六個月。若是吃剩且用吃過的筷子或湯匙碰過的食物,因沾到比較多的細菌,會加速腐敗速度。例如晚餐吃剩的食物放在冷藏冰了一夜就酸掉,即和細菌滋生量有關。

食物冰進冰箱前,記得妥善密封包裝及標註冷藏、冷凍時間,將生、熟食分區放置,減少食材水分散失、竄味及交叉汙染的機會;定時檢查冰箱溫度,讓冷藏溫度維持在0至7°C、冷凍溫度維持在—18°C以下;切勿讓冰箱冰到滿出來,只放六、七分滿,讓食物有間隔距離,冷氣有效循環,冰箱溫度才能維持在安全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