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工硬上女大生不成 判賠7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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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彭姓油漆工潛入台中某大學預謀跟蹤女大生,持水果刀畫傷並強拉進廁所襲胸稱「想跟妳做愛」,對方奮力手指慘遭砍傷,法院刑事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彭四年十月,女大生主張遇害劇烈驚恐,對人、空間不信任求償二百萬元,彭則表示僅有賠十萬元能力,法院審理後判彭應給付女子七十一萬元,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彭男去年七月一日騎車到大學校園散步,見人煙稀少尾隨女大生進廁所,見她開門要出來就猛力推倒,女子嚇到出手抵抗遭彭持刀劃傷,還用刀強勒她脖子拖到殘障廁所襲胸,並稱「我想和妳做愛」。

女子驚恐掙扎仍遭彭抓住,因彭擔心聲音過大被發現出門查看,女子隨即反鎖門躲在內,彭竟在外叫囂「不開門的話,要進去將妳殺了」,還試圖從旁攀爬入內,女大生最後趁隙奪門求救。彭還變裝逃離,後重返現場查看有無留下跡證,最終落網。

一審審酌,彭造成女子身心嚴重創傷,危害校園安全,但考量犯後全部坦承,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四年十月。

女子再提民事求償,主張手指遭深部割傷、肌腱斷裂,造成神經痛發炎,做了十一次復健,事後受有「急性創傷後壓力疾患」,一共向彭求償二百零一萬七千零五十二元。

民事庭判處彭應給付女子七十一萬七千零五十二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