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到錢放火燒屋 無業男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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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縣無業李姓男子一月間向八旬母親要錢遭拒,涉在住處燒紙放火燒屋,警方據報趕到現場制服李男,嘉義地院裁定羈押。檢方四日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嘉義地檢署指出,五十七歲的李男向其母親索取金錢未果,且與住在隔壁的胞姊發生口角爭執,一時情緒失控,竟先後在住家入口處、房門外及房間內,將廢紙、衛生紙及衣物放在地上,利用打火機點燃報紙引火。

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李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再犯之虞,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

嘉義地院考量李男僅因向母親索討金錢遭拒即涉及放火、恐嚇行為,並參酌李男無工作,目前尚有負債,加上日前已有索取金錢遭拒作勢放火情形,可見李男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行為之虞,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