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莉莉、林志展重金交保 民進黨中執會決議停權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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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中評會主委賴瑞隆(右)表示,會議中共有9名中評委出席並達成共識,決定對邱莉莉、林志展予以停權3年處分;至於是否除名,將等待司法調查後再討論。(資料照)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台南地檢署6日再度傳喚民進黨籍台南市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經過15個小時的馬拉松約談,7日凌晨邱莉莉、林志展各以150萬、120萬交保。民進黨中評會7日下午在中央黨部開會,中評會主委賴瑞隆表示,會議中共有9名中評委出席並達成共識,決定對邱莉莉、林志展予以停權3年處分;至於是否除名,將等待司法調查後再討論。

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及黑金和賄選案重創民進黨形象,民進黨中央決定出手。賴瑞隆表示,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嚴重影響民進黨聲譽,邱莉莉、林志展在1月9日自請處分,靜候司法調查,也在1月11日到廉政會說明,7日再度提出書面聲明,接受停權處分。

賴瑞隆指出,為維護民眾對民進黨期待,中評會援引黨章29條予以評議,裁決適當處分。中評會經過1小時討論後決議,對於邱莉莉、林志展予以停權3年,是目前黨章中停權的最高年限,等待司法調查結果後再行做處置。

賴瑞隆直言,開會時內部當然有討論到除名問題,但除名還是要依照法律事實,包括當事人名譽都要考慮。為符合人民期待以及民進黨改革方向,大家討論停權3年,這是現行最重處置,將來司法若有更清楚證據,是否除名,中評會將會再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