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17日開議 21日表決疫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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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十日進行朝野黨團協商,各黨團同意新會期二月十七日開議;當日並進行行政院長陳建仁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二月二十一日院會進行疫後特別條例草案表決處理。

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各黨團同意定於二月十七日舉行第十屆第七會期第一次會議(開議日),這會期自二月十七日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一次院會;二月十七日、二十一日及二十四日合併為一次會議。

朝野黨團協商時,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一度堅持,新會期應於十四日開議,不宜拖過這個時間。邱顯智指出,因為內閣換新,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新任行政院長「應於就職後兩週內」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報告。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援引大法官釋字第三四二號解釋,主張決定新會期開議日這種國會內部事項,只要不違憲,給國會自主空間,尊重國會自主權。

另外,有關國民黨團擬具「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特別條例草案」及行政院函請審議「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草案」,於二月二十一日院會進行表決處理,並完成立法程序,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

政院如於三月二日前函送特別預算案至立院,各黨團同意將其列入三月三日院會報告事項,並於同日進行行政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長、國發會主委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該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