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新制將上路 竹市宣導

240
竹市府民政處表示,為促進租屋市場資訊公開透明,包租業轉租時,應於轉租後三十日內申報實價登錄。(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租屋族有福了!立法院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案,修法主要是強化租屋權益,包括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保法規定,同時增訂包租業轉租案件,應辦理申報實價登錄等,讓租屋市場更有保障,資訊更透明。

市長高虹安表示,竹市轄區內有科學園區與清交大等五所大專院校,湧入許多外來就業人口與學生族群,衍生龐大的租屋需求,期望藉由此次修法,提供租客更多權益保障,促進租金資訊透明化,讓住宅租賃市場更加健全、住得更安心。

地政處表示,此次修法將住宅租賃契約改為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定型化契約、違規罰則及爭議處理等規定,未來租屋族若有租賃住宅糾紛,均可直接向消保官申訴。

此外,為促進租屋市場資訊公開透明,這次修法也增訂包租業的轉租契約,應於轉租後三十日內申報實價登錄,直接擴大租屋應申報實價登錄的範圍,而對於現行規定包租及代管業,應按季提供租賃住宅相關資訊部分,也修正期程縮短為訂約後三十日內提供。

在新制上路前,地政處將與在地公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大專院校配合宣導,推廣新制規定,此外也提醒包租業及代管業,施行後簽訂包租、轉租或代管契約時,務必於期限內申報資訊,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