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贓車拒檢衝撞 員警開槍反制 犯嫌丟包受傷女友 花警火速追緝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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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姓犯嫌所駕駛的贓車,遭警方開槍擊中後棄置荒郊。(花蓮縣警局提供)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員警二月十九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攔查一輛失竊小客車時遭衝撞,警方開槍嚇阻,潘姓犯嫌仍加速逃逸,隨後將車輛與同車受傷女友棄置醫院附近後自行離去。經警方連夜追緝,二十日追捕到案,依毀損通緝、竊盜及加重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花蓮縣警局表示,員警十九日二十一時二十八分許在新城鄉嘉里路與嘉里四路口攔查失竊白色自小客車,涉嫌人拒檢並倒車衝撞員警意圖逃逸,員警見狀上前緊靠駕駛座車門並試圖拉開車門阻止,惟犯嫌仍踩油門不顧員警安危甩尾加速離去,同時間員警立即跳離,並朝車輪射擊三發子彈阻止未果,犯嫌仍駕車逃逸。

經警局勤指中心局通報線上警力攔截圍捕,新城警察分局於二十日零時四十分許在新城鄉一九三線約八公里處空地尋獲涉案車輛,犯嫌已逃離,且前後車牌均已取下,車門上鎖,現場無法採證,派遣拖吊車移置採證。

縣警局指出,本案經查國軍花蓮總醫院急診室於十九日二十一時三十三分收治一名女性傷者(通報疑受槍傷),經調閱醫院駐地監視器,發現該部白色車輛在院區附近將傷者丟包後逕行離去,傷者步行入院就醫,經醫師手術治療後暫無生命危險。

警方專案小組經現場採證及連夜調閱相關監視器,於二十日上午十一時許將潘姓犯嫌查緝到案,全案依毀損通緝、竊盜及加重妨害公務罪嫌,依法送辦。花蓮縣警局強調,針對不法之徒,挑戰公權力,危害員警及公眾安全,都將依法嚴辦,以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