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彥涉貪案簽結 徐巧芯赴北檢提告質疑是綠營內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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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指控11年前疑涉性招待,日前請辭獲准。台南地檢署當年偵辦陳宗彥涉貪部分簽結,也引發質疑。台北市議員徐巧芯22日到台北地檢署,對陳宗彥提出貪汙罪告發,另也對當年承辦檢察官提出縱放的告發。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到台北地檢署對陳宗彥及承辦檢察官提出告發。(黃必成攝)

陳巧蕊21日中午帶著相關資料前往地檢署,她表示,陳宗彥涉犯的貪汙治罪條例追訴期長達25年,仍法律追訴期中。當年檢察官只有簽結,她拿來新證據提起告發,希望檢方查下去,也想要了解重新偵查的結果是起訴、還是不起訴。

徐巧蕊指出,雖然法務部強調會重啟調查,但不知道要查到什麼時候,提出告發後,至少她會收到處分書,屆時可把檢方調查理由公諸於世,這才是開大門走大路的做法。

此外,徐巧蕊也對當年的承辦檢察官提出縱放告發,釐清是否縱放、輕放陳宗彥。她說,當時涉犯妨害風化案的「歐哥」、「豆哥」被抓後,有向法院聲請延長監聽,就是為查陳宗彥涉犯貪汙的證據,卻從未約談陳宗彥,引發各界質疑。

徐巧蕊指出,外界懷疑檢察官當時是否因為與台南市政府的高層關係甚密,所以對前台南市長賴清德愛將陳宗彥案子輕輕放下,告發是希望查明有什麼疑點,為何沒約談陳宗彥?

徐巧蕊說,她收到爆料的證據應是檢察官的格式,裡面所有的證據、整理的方向完全是對陳宗彥而來,包含陳宗彥與酒店業者有直接的通聯紀錄,所謂的「咖啡錢」、不用買單,要記帳在老闆上寫「陳董」等。

她認為,所有的資訊都是對著陳宗彥來的,和檢察官的內鬥是一點關係都沒有。本案完全是綠營內鬥,因為賴清德有林智堅條款、黃承國條款,之後馬上被丟出陳宗彥的黑資料,是不是就是「你敢動我的黃承國,我就動你的陳宗彥」,這樣的可能性大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