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外停復健保擬廢 薛:會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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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違憲須兩年內修法 過渡期仍會保障民眾權益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衛福部長薛瑞元22日指出,針對憲法法庭先前判決,健保出國停復保制度未以法律規定違憲一事,目前正檢討是否修法維持這個制度,若期限到了仍未修法完成,必須有配套措施。

根據現行全民健保法施行細則規定,民眾出國停保,返國復保後應屆滿3個月才能再次辦理停保。憲法法庭去年12月23日判決,全民健保目前以施行細則規範的出國停復保制度,違反憲法法律保留原則,衛福部須在2年內完成修法,否則相關規定便失效。

對於健保停復保制度,薛瑞元出席疾管署長交接暨典禮前表示,由於大法官認定原來規定有違憲之虞,正檢討是否維持這個制度,修法納入全民健保法中。

他指出,修法結果沒辦法預期,且判決要求2年檢討期限,到期前就是依現行制度,但若時限到了修法仍未完成,將會有一段沒有停保復保制度的過渡期,必須有配套措施,以保障民眾在這段過渡期的權益。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表示,衛福部健保法修法小組目前仍在討論修法內容,針對停復保問題,有2大修正方向,一個是不修法、也就是全面廢除停復保制度,另一個則是特殊對象例外,如只有駐外人員、遠洋漁船等特定對象才可停復保,目前尚在討論中。

另,衛福部健保署預計24日公告今年健保藥預算,薛瑞元說,預計調降新台幣81.8億元,在COVID-19疫情前也曾調降70多億元,因此以疫情這2年未調整來看,調降80多億預算的幅度不算高,應該不至於造成藥品退出市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