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首開庭 檢辯激辯

408
13刀砍死同性友人 被告否認殺人 起訴書是否「預斷」檢辯激烈攻防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國民法官首案二十四日上午於台中地院開庭,台中地檢署起訴黃姓男業務員因向施姓男子告白遭拒,才猛砍施十三刀致死,依殺人、侵入住宅起訴,黃否認殺人辯稱「難過大於生氣」;檢、辯雙方昨日也就起訴書所載是否造成「預斷」一事爭執,開庭近二個半小時結束,將於三月三日再開準備程序庭。

台中地院昨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第一國民法庭開庭,全案經抽籤由刑四庭庭長唐中興承審,黃男的辯護人由律師李宣毅、黃致豪及林陟爾,被害人家屬為由律師許富雄、廖怡婷為告訴代理人;台中地檢署由公訴檢察官張凱傑、何建寬及黃芝瑋組成團隊負責蒞庭。

由於國民法官是新制上路首例格外引人注目,昨日開庭除檢辯雙方,台中院檢也有其他法官、檢察官到場,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鄧巧羚、調部辦事主任檢察官黃育仁、北檢公訴組主任林珮菁,以及法務部客聘講座前美國加州克拉拉郡檢察官Christopher Kwok,也都到場旁聽。

檢察官黃芝瑋陳述起訴概要提到,二十二歲黃男、二十二歲施男過去均為東海大學學生因打籃球認識,後施引介黃加入直銷公司,雙方往來也變熱絡,黃因此對施產生好感,去年四月鼓起勇氣向對方表白卻遭婉拒,黃溝通未果才買牛肉刀並找鎖匠開施租屋處門潛入。

起訴書指出,黃同年十月二十日等施回來發生口角,就持刀砍向施,施中刀流血要離開,黃繼續朝他猛砍,造成頸部、胸口多達十三刀,還切斷動脈致死,檢方依殺人、侵入住宅罪嫌起訴他。

黃男開庭時,精神呈現委靡、說話有氣無力,整個人動作緩慢慵懶,辯護律師黃致豪表示黃有服用精神藥物,可能才造成語速及反應變慢;黃男就被訴部分,表示其否認殺人、坦承侵入住宅,辯稱事前和施吵架,對方嫌棄他有精神心理疾病,自己難過大於生氣,但並非真的想殺他。

辯方也就檢方起訴要旨中,針對被告背景介紹提及犯罪前一年事實,且用「熱絡」、「好感」、「明知」及「冷靜」等語描述,認為多有主觀意象恐造成國民法官預斷;公訴檢察官張凱傑回應,檢方依證據推論犯罪事實,用詞以承先啟後客觀說明助於理解動機,並沒產生預斷一事。

審判長唐中興並整理六項爭點,包括黃有無殺人犯意動機為何?是否搶刀過程造成死亡?有無刑法十九條減刑要件?有無構成自首符合減刑必要?是否應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減刑?及黃打一一0報案時,是否稱自己失手或稱殺人等。檢辯雙方另就聲請調查證據、科刑資料調查、選任程序、及鑑定機構等表示意見,唐中興最後諭知全案三月三日再行準備程序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