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總預算三讀 小刪14億

426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十一日在總預算三讀前,提出四項主決議,要求市政府執行預算時依照辦理。 (桃園市議會國民黨團提供)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一0九年度總預算審查昨天完成三讀,通過歲入及歲出一千二百二十八億元總預算案。國民黨團在十二天的審查中,刪除歲入、歲出各十四億元,並要求市府賣地所得挹注市庫,不得超過五十億元。
主計處主任林世杰說,市府原先提出的總預算是一千二百四十二億元,審查被刪了十四億元;通過的總預算,以教科文占第一位,其次是經濟發展。
市議會國民黨團為了看緊市民荷包,在十二天的預算審查,共發動六次甲級動員。三讀通過後,國民黨團書記長梁為超表示,國民黨團衡量市政府明年實際財務狀況,盡全力把關及看緊人民荷包,要求市政府明年度財政及財務必須量入為出、開源節流,不要債留子孫。
梁為超說,在預算二、三讀之前,黨團為表示慎重,召開兩次黨團會議,針對一讀審查的所有擱置、刪除項目逐一討論,最後採取共識決,通過刪除歲入、歲出預算各十四億元。
國民黨團昨天審查總預算時,依據議員舒翠玲提出的主決議,要求市府執行總預算時,必須依照四項原則辦理,包括:歲入歲出預算不平衡數,由市府自行調整,調整項目以浮濫的人事、浮濫的活動及非必要的機關支出為主,不得調整社福支出、人事費、債務還本、利息支出、繼續性資本支出、公教人員工作獎金準備、公務人員退休撫卹金提撥費用、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補貼。
刪除或刪減的預算項目及金額於一0九年預算執行期間不得編列追加減預算,不得提墊付(上級補助款及回饋金除外),不得動支預備金。市府各機關一百萬元以下,區公所三十萬以下的活動不得委外辦理。市府各機關三百萬元以下的一般業務費不得委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