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墓燒雜草 2男女放火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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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枋寮警分局查獲陳姓男子及巫姓女子涉嫌在佳冬鄉公墓縱火燒雜草,將兩人依放火罪送辦。

枋寮警方表示,近日許多民眾提早掃墓,燃燒雜草不慎引發火警,造成危險且嚴重破壞環境;縣長周春米非常重視此類事件,責成警方、消防單位調查相關案件並擴大宣導嚴禁民眾放火燒雜草,一旦發生火警將以「放火罪」嚴辦!

石光派出所於三月二日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及五時均有接獲報案,稱佳冬鄉公墓有人放火焚燒雜草引起火勢,警方趕赴現場,發現分別有兩處燃燒面積約四公尺長、四公尺寬及三公尺長、兩公尺寬範圍。

現場經環保局人員指證,兩起涉嫌燃燒雜草的嫌犯,分別是正在整理祖墳的六十八歲陳姓男子及五十八歲巫姓女子,陳男及巫女當場向警方坦承用打火機點火燃燒雜草,全案依刑法放火罪將兩人移送。

枋寮警分局呼籲民眾,進行掃墓祭祀時,切勿點火燒雜草避免火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