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計程車費 20日起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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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自二十日凌晨零時起,調整計程車運價,將日、夜間計程運價起程價調降為九十元,但續程跳表從現行二百五十公尺改為二百公尺跳五元;延滯計時運價從現行一百五十秒改為八十秒跳五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起程運價維持一百零五元,續程跳表依調整後運價,加收百分之十五的停留服務費,延滯計時運價由原先五百五十秒改為八十秒跳五元。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這項計程車費運價調整方案,是在因基本工資及工時調漲,及勞基法一例一休規定等因素,做出的對應措施。
桃園市計程車費調價,經過專家學者、政府機關代表、消費者團體代表、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等單位共同研商,並經桃園市計程車運價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決議於本月二十日實施。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說,考量運價調整後,計程車駕駛員必須進行計費表更改作業,因此,自今年十二月二十日零時,至明年一月二十日零時,做為新舊運價的緩衝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還未完成改表作業的計程車駕駛人,應依照原收費標準收費,但計程車駕駛人最遲要於明年一月二十日零時前完成改表作業,逾期將依照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