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失聯上兵陸獲救 刑責落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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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陸軍金防部二膽守備隊一名上兵九日點名未到失聯,軍方一路追查發現其手機訊號,但卻遲遲找不到人,最終卻被中國方面通報,已經穿著救生衣游到中國,因體力不支被救起。立委陳玉珍也證實,但這名上兵之後若返台,可能得面臨一定程度的刑罰。

根據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十日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討論到金門士兵事件,提到若是「逃兵」按照我國《陸海空軍刑法》,若他是投向對岸,按情節不同須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僅知該名士兵沒有帶槍械彈藥,若用「無故離開營區」超過六天找不到才會有刑責,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黃揚明也提到,如果單純只是這種個人問題,算是很好處理,如果牽扯到軍中管教,那問題就會相當嚴重。

「也就是說該名上兵下場如何,全憑軍方一句話」,且軍方特別強調,這名上兵離開時只要攜帶手機錢包,因為若帶走槍砲彈藥,罪責相當大。據悉該名上兵因為感情與債務因素,可能起了逃離軍營的念頭。

陳姓上兵的爸爸表示,自從小孩失蹤後,軍方派出不少蛙人在海邊與海面下尋找兒子,擔心是否落海遇難,他相當感激也對軍方相當抱歉,只能等待大陸海軍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