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停飛 賴香伶:民航局要負最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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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
 遠航無預警宣布十三日起停飛一切航班,已違反「大解法」,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今天說,明天將派員到遠航勞檢,進行歇業事實認定,員工被積欠薪資,可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支付。
 賴香伶說,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二O一六年宣布解散時將資產信託,保障員工部分權益,遠東航空並未吸收興航當時處理爭議的模式,留下一個最差示範。
 她指出,「交通部民航局要負最大責任」,呼籲民航局有權責找出遠航董事長張綱維,釐清財務窘境。
 遠航無預警宣布十三日停飛所有航班,若停飛屬實,民航局將依法開罰三百萬元,並報請交通部廢止許可;外傳遠航董事長張綱維稱將破產清算來解決問題。
 賴香伶下午表示,遠航勞工有一O二四人,明天將派員勞檢,確認員工總人數、債權、十二月份薪資、加班費、特休未休假、資遣費等事,限期三天內清償,十六日提報勞動部禁止張綱維出國。
 由於外傳張綱維稱公司將破產清算,遠航員工權益如何保障,賴香伶說,明天協助勞工走完歇業程序認定、確定勞工為「非自願離職」,勞工可領有失業給付,而積欠薪資部分則先由政府工資墊償基金支付。
 賴香伶說,遠航千名勞工遍布全台,但因總公司設立於台北市,若其他縣市勞工有相關疑慮,台北市勞動局可提供協助。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僱用勞工人數在二百人以上,積欠全體被解僱勞工總金額達二千萬元者,可限制出國。
 賴香伶表示,遠航員工十二月至少可領十天薪水,雖因當時是復飛,年資不長,但仍有資遣費可領,加上遠航是千人企業,積欠金額絕對超過二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