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宗隆交保 檢抗告成功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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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人涉收受達德集團賄賂案,經雲林地院裁定達德前執行長潘正綱收押,沈宗隆和包商鍾慶郎交保。檢方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十五日裁定沈、鍾二人發回更裁,潘的部分駁回。雲林地院晚間開庭重審。

台南高分院認為,沈宗隆、鍾慶郎雖否認犯行,但依原審所認諸情,已堪認涉犯檢察官所指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及鍾慶郎併涉犯商業會計法的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一般洗錢罪等罪嫌,確屬重大。撤銷雲林地院原裁定,發回更裁。

至於潘正綱部分,法官認定潘供述和其他共犯供述有相當大出入,且鍾慶郎等人在檢警查緝前,有刪除手機對話紀錄或更換手機行為,潘又是此案重要樞紐,有羈押必要,駁回其抗告。

雲林地院表示,已通知沈宗隆、鍾慶郎和辯護律師晚間召開羈押庭.重新審查沈宗隆等二人羈押必要性。雲檢強調,沈宗隆、鍾慶郎有串證、滅證和逃亡之虞,且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承辦檢察官蕭仕庸、施家榮和蔡少勳將親自蒞庭。

雲林地檢署偵辦綠能弊案,達德集團在雲林縣設立風機發電,尋求沈宗隆及縣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等人支持,協助達德集團向雲林縣政府取得相關公文,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交付逾二千六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