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嫌偷香油錢落網 辯擲筊獲神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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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姓男子在東港廟宇偷竊香油錢箱,被警方循線前往小琉球將他逮捕函送法辦。(記者鄭伯勝翻攝)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東港廟宇「天封宮」人員三月十四日發現廟內裝有香油錢的木箱整個不見,損失約新台幣二萬元,東港警分局員警受理後調閱監視器鎖定轄內洪姓竊嫌偵辦,洪嫌被逮後向警方辯稱已向神明膜拜後擲筊獲應允,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東港警分局東濱派出所獲報廟宇內香油錢被竊,員警擴大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掌握男子身分,鎖定居住琉球鄉的六十一歲洪姓男子涉有重嫌,洪男平時居無定所、四處遊蕩,日前至天封宮參拜時,瞥見神桌上的香油錢桶即心生歹念,於案發當日預先準備大提袋,趁四下無人直接將香油錢桶裝入袋內據為己有,過程全被廟方監視器拍下來。

所長李俊宏循線得知洪男正於小琉球活動,立即率領同仁飄洋過海前往洪男經常去處查緝,警方找上門時,洪男仍辯稱自己是擲筊經過神明同意後才將香油錢帶走,後經警方曉以大義並出示監視器影像駁斥洪嫌並無擲筊影像,洪男方才悔悟並坦承竊取香油錢,冒犯神明犯下大錯,主動將竊取所得新台幣二萬元返還祈求獲得原諒,惟竊取過程事證明確,全案訊後將洪嫌依竊盜罪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東港警分局強調,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舉頭三尺有神明,勿因四下無人而起貪念,將非屬自己之物品佔為己有,以免涉法,並提醒宮廟加裝監視系統及加強功德箱防護設備,並應每日清點香油錢,置於安全處所存放或存入金融機構,以免成為宵小覬覦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