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情義相挺 駕駛送辦三乘客連坐罰

369
盧男情義相挺酒後開車,酒測值超標,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同車三乘客連坐處罰。(記者張翔翻攝)

記者張翔/高雄報導

高雄市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巡邏員警於二十日凌晨,巡經前金區中華三路與六合二路口時,見前方一輛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遂上前予以盤查,過程中發現盧姓駕駛身上散發酒氣,經酒測後,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盧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同車三乘客遭警方連坐處罰。

警方表示,駕駛盧男(二十三歲)十九日晚上十一時許於家中獨自飲酒後,本欲睡覺休息,不料接到朋友們的電話,稱其三人在中華三路上某KTV歡唱後,沒交通工具可以返家,重情重義的盧男,並未協助聯繫計程車或是代駕服務,反而為了貪圖方便,酒後駕車前往KTV載三位朋友,不僅盧男酒駕觸犯刑法與無照駕駛、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等交通違規外,乘客郭女等三人也因盧男酒駕緣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連坐處罰規定,遭警方以同車乘客告發掣單,處六千元以上至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新興分局長陳志榮提醒,防制酒駕需社會大眾共同努力,其中酒駕共乘者「連坐罰」已修法加重罰則,目的就是希望民眾對於任何酒駕行為能相互約制,避免憾事發生;警方也會持續加強取締酒駕,維護公共利益與保護民眾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