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過關 重啟核四公投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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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中選會十三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黃士修提出的「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已達連署人數門檻,決議依法公告公投案成立,並予編號為第十七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中選會表示,依公投法規定,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以第十四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計算,連署門檻為二十八萬一千七百四十五人。
 黃士修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公民投票,中選會表示,決議依法公告公投案成立,並予編號為第十七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至於公投投票日期,依據公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投自二0二一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投票日訂於八月第四個星期六。中選會宣告成案後,預定在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舉行公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