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警執法過當 記大過調職並主動移送地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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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賴姓男子平時常亂打110報案電話,經警方統計去(111)年就打1千多通,今年2月間,該男子再度報案有鄰居妨礙安寧,然而轄區蘆洲警分局李姓員警前往查察卻未發現有舉報情事,員警不甘屢遭男子亂報案,竟憤而踰越職權持鐵橇打破男子家門,並將男子帶回警所,還施以手銬及束口等措施,之後還依社維法將男子移送法辦。事後男子寫檢舉文控訴遭警方不當侵入行為。案經蘆洲警分局內部查察,確認員警有執法過當行為,對員警給予一大過處分並主動提請台灣新北地檢署偵辦。

蘆洲警分局長林詮峰今(31)日晚間對同仁做出明顯執法過當的事情代表蘆洲警分局致上12萬分的歉意。林詮峰表示,對於同仁執法過當部分,蘆洲警方於案發後即由單位所長前往向當事人家屬致歉,同時對於同仁執法過當部分,主動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另蘆洲警分局依相關規定先予該名員警記大過1次並列入考核,調至警備隊靜侯司法調查,且單位所長調整職務並追究連帶責任,本人也將自請處分,絕不姑息庇縱。

蘆洲警分局呼籲,為使警力有效維護治安,請社會大眾不要有胡亂報案行為,不僅違反社維法85條,更將造成警力的重大負擔,影響社會治安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