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走66隻豬 賊落網肉已銷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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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虎警以車追豬逮犯嫌,無奈六十六頭豬豬已進消費者五臟廟。(記者陳正芬翻攝)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縣警局虎尾分局日前接獲土庫許姓養豬戶報案指稱,豬舍內所飼養豬隻遭竊六十六頭大豬,市價約新台幣六十六萬元,經分局長吳正文指示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追查,並報請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施家榮指揮偵辦,經調閱監視器並逮三嫌,不過豬隻全已轉售拍賣進消費者「五臟廟」。

虎尾分局偵查隊長郭建宏指出,接獲許姓養豬戶報案後,並在檢察官指揮偵辦下,專案小組人員循線調閱案發豬舍周邊監視器比對,發現可疑運豬大型貨車及鎖定劉姓司機涉有重嫌,即向檢方聲請拘票、院方聲請搜索票獲准,將劉姓主嫌拘提到案。

縣虎尾分局警員以車追豬逮犯嫌,無奈六十六頭豬豬已進消費者五臟廟。(記者陳正芬翻攝)

郭建宏說,劉嫌警訊矢口否認辯稱係受人委託載運,卻無法交代委託人資料,又無法交代豬隻流向,經檢方複訊後向院方聲押獲准。隨即警方再擴大調閱鄰近鄉鎮路口影像,發現涉案大型貨車與兩部中型貨車行車軌跡有重疊,貨台上的大豬有移轉情形,因此對中型貨車王姓車主聲請拘票拘提到案說明。

王嫌到案始供出失竊的六十六頭大豬,係由劉姓主嫌與賴姓共犯,分別於二月十五、十九日,駕駛大型貨車至豬舍竊豬後,再將豬隻載運至元長鄉後湖村雲一0九鄉道與台七八線涵洞旁路口,分別以三十一頭新臺幣二十萬元、三十五頭廿二萬元之代價販售給收購豬隻的王嫌,王嫌再將失竊豬隻轉售至雲林肉品市場拍賣,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