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女友人熟睡性侵 男和解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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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方姓男子一一0年到女性友人的住處借住一晚,未料方男見女子熟睡,竟先伸手觸摸胸部,接著偷偷性侵得逞。台中地院審結,依犯乘機性交罪,處方男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四年。

判決書指出,方男與女子為朋友關係,一一0年九月晚間方男因故借宿女子位於台中的住處,隔日凌晨方男見她因疲倦而處於熟睡狀態,竟起色心,先以手撫摸胸部二分鐘後,再偷偷性侵得逞,女子驚醒待方男離去後報警處理。

台中地院審理時,方男坦承犯行,法官比對女子證述及下體驗得的男性染色體型別與方男符合等資料,認定方男的自白與事實相符,方男的確涉犯乘機性交罪。

法院指出,方男與女子為朋友關係,卻趁案發當日借住對方家中,於女子熟睡之際做出乘機性交行為,未顧及對方恐因此身心受創,實在不該;兼衡方男已與女子達成和解並獲取諒解等一切情狀,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方男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四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另須參加三場法治教育及提供六十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