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戴口罩被打斷10根肋骨 惡漢判賠77萬

236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二十二歲周姓男子酒後到超商因沒戴口罩被陳姓店員勸導,竟拿沙茶醬玻璃罐狠砸店員的頭,還扯髮猛撞地板、出腳狂踹,害斷十根肋骨、眼眶骨折及腦震盪,刑事被依重傷害未遂判三年十月;陳再求償一百零八萬元,民事考量造成精神痛苦,判應給付七十七萬元,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周男一一0年十月二十三日凌晨酒後到台中市自由路一間超商,當時防疫期間他沒戴口罩經陳姓店員勸導心生不滿,竟拿櫃檯塑膠杯朝陳丟,又持玻璃沙茶罐猛砸他後腦,並強扯頭髮去撞咖啡機和桌子,甚至拿玻璃酒杯攻擊頭部、不停腳踹胸、頭,經其他店員、顧客上前制止,周仍不斷拳打腳踢、扯陳男頭部去撞地面,導致陳男斷了左、右共十根肋骨,及血胸、顏面挫傷、眼眶骨折及腦震盪。

台中地院刑事一審依重傷未遂罪判他二年十月。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改判三年十月確定。

陳男並依醫療、薪資損失及精神撫慰金七十五萬元等,向周求償一百零八萬多元。法院審酌雙方職業收入及侵害程度,認為精神撫慰金以五十萬元適當,連同醫療、薪資損失等,判周應給付陳七十七萬四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