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維持公費 但5月1日起可收掛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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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即將於5月1日解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將實施至今年4月30日止,自5月1日起退場。另新冠疫苗仍持續公費提供,惟自5月1日起開放醫療院所收取掛號費。

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長莊人祥指出,推動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除方便有需要篩檢的族群可以購得所需數量,並平抑市售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價格。於去年4月28日實施第一輪至目前為第十二輪;平均每日販售數量,自初期25萬餘份,下降至近期1千餘份,顯示民眾透過實名制通路取得家用抗原快篩試劑的需求已相當低。

同時,自由市場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供應充足,因此,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將依規劃如期實施至今年4月30日止,5月1日起欲購買家用快篩試劑的民眾,請至藥局、藥妝、超商、超市等通路購買。

除了快篩,莊人祥也釋疑表示,防疫降階後,如快篩陽性仍依0+n自主健康管理,建議在家休息至症狀緩解,但視需要就醫。清冠一號、口服抗病毒藥物、併發症之住院隔離費用仍為公費給付。染疫康復者的長新冠門診整合計畫仍持續提供整合式照護,也收案至指揮中心解編後6個月。

至於公費新冠疫苗持續於各合約醫療院所或接種站提供,但自5月1日起醫療院所施打疫苗可收掛號費。